人民网北京8月2日电 (赵艳红 高泽华) 今年7月初,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以下简称河南宋基会)因“造价1.2亿元巨型‘宋庆龄’雕像未完工即被拆除”一事传出被“省联合调查组”调查的消息。一个月后,在上述调查尚未有结果公布的情况下,河南省民政厅昨日向人民网证实:经审核,河南宋基会已于7月份通过了2012年年检。
巨型雕像未完工即拆
“省联合调查组”调查一个月仍无结果
7月2日,有媒体报道称:河南宋基会在郑州建造的一尊高逾20米的“宋庆龄雕像”未完工即被拆除。据雕像的一位材料供货商透露,雕像造价在1.2亿元左右。
据新华社此前报道,记者曾在河南宋基会办公楼内张贴的宣传材料上看到,雕像所在项目全称为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及配套项目,是由河南宋基会自筹资金,委托绿城集团代为建设的大型公益活动场所,占地48亩,建设面积19092平方米,总投资超过4亿元。
一个公益机构何来4亿元的“自筹资金”?造价1.2亿元的雕像为何建了又拆?建造和拆除的决定,是否通过了河南宋基会理事会的投票表决?
河南宋基会常务副秘书长王霄鹏7月初曾向媒体表示,基金会正在接受省联合调查组调查,目前不接受任何媒体采访。
人民网记者8月1日致电河南省委统战部,其工作人员称“调查还没有结束,不清楚具体情况,不接受采访”,随即挂断了电话。
早在2011年,河南宋基会就曾被曝出“善款放贷”、“公益项目缩水”等问题。河南媒体当年9月报道称:“河南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指示迅速成立由省委统战部、省民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等有关单位组成调查组,对媒体所反映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尽快查清事实,并将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时隔两年,尚未见相关调查结果对外公布。
监管部门省民政厅竟不是调查组成员
不清楚调查进展
河南省民政厅8月1日给人民网发来《就河南宋基会有关问题的回复》称:“关于河南宋基会‘善款放贷’及雕像未完工即拆除事件,省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在进行调查,我厅不是调查组成员,没有参与相关问题的调查,不清楚调查的进展情况。”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地方民政部门负责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登记和监管。
河南省民政厅官网显示,民间组织管理局(民间组织执法监察局)的职责为: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政策并负责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查处民间组织的违法行为和非法的民间组织;承担民间组织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省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贾西津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指出,公开透明是公募基金会治理的原则。即使针对河南宋基会的调查仍未结束,相关部门也应该对外公布调查进展。而民政厅作为地方公募基金会的登记及监管部门,理应参与到针对河南宋基会的调查中。
河南宋基会7月份通过2012年年检
专家质疑:调查尚无结果 年检缘何通过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并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年度工作报告在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前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人民网记者7月8日曾致电河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基金会年检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河南宋基会虽在网上报送了2012年年报,但一直未获其主管单位省委统战部的初审盖章,所以年检至今未能完成。上述工作人员称“应该是因为有关部门一直在调查该基金会。”
8月1日,河南省民政厅向人民网回复称:由于河南宋基会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7月初,该基金会才正式向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报送了年检材料。经审核,河南宋基会所报材料符合年检有关规定。已为其办理年检手续。
河南宋基会宣传活动部赵姓负责人8月1日向记者表示:“将在本周内在其官网公布2012年工作报告信息。”
贾西津指出质疑称:“河南省民政厅认定河南宋基会2012年年检合格,就意味着河南宋基会的年度工作报告通过了河南省委统战部的审查。然而统战部又向记者表示调查还没结束。在调查没结束的情况下,如何得出河南宋基会2012年的工作不存在问题的结论?这显然是互相矛盾的。”
“河南省民政厅如果不是调查组成员,不了解调查的进展情况,如何确认河南宋基会2012年工作不存在问题?如何做出年检合格的认定?”贾西津进一步质疑称。
(原标题:宋庆龄雕像被拆仍在调查中 河南宋基会年检7月竟已合格)